藏品入藏标准
一、文物征集品入藏以珍贵文物为主,一般文物为辅。主要征集与钟鼓楼文化相关的,具有典型性、代表性、来源可靠的文物。
二、文物征集根据我馆的性质、任务,从馆藏、陈列及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,主要征集具有典型性、代表性、来源可靠的文物,为我院馆藏、陈列和科研工作积累、补充藏品。
三、征集人员应主动与有关单位和文物收藏者经常联系,及时了解文物新发现,积极开拓文物藏品新来源。
四、对于新的征集品,必须至少由两名文博助理馆员以上资格的工作人员在场、评估认可后,详细询问文物的来源、流传经过,由专人认真填写文物征集单,并报院领导同意后方可入藏。
五、征集到的文物应及时入库,造册登记,妥善保管,原始凭证存档。
六、征集文物应秉公作价,公平合理。
文物征集工作流程
一、征集、移交和捐赠是我馆的主要文物来源,所有新增文物必须要有完备的征集手续。
二、征集文物时必须由至少2名文博助理馆员以上资格的工作人员在场,详细询问文物的来源、流传经过,并认真填写文物征集单,严格做好客观的详细记录。
三、新征集的文物需由馆内两名以上专家鉴别确认后,由鉴定专家在鉴定单上填写鉴定结论。
四、新征集文物的估价由鉴定专家和征集人员商定后拿出意见,并经院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。
五、新征集文物应及时入库,妥善保管,原始凭证存档。首先由藏品总帐管理人员按照文物接收单据信息,将新收文物及时录入馆藏文物总登记帐,在器物上标明总登记号,并填写“文物入库单”。
六、库房管理人员接到新征集文物及文物入库单据后,着实核对无误,再将相关内容填写入藏品分类帐,在器物上标明分类号,并将该文物分类号反馈回总帐。
七、文物征集过程中,征集人员应严守国家有关文物法规和职业道德,廉洁奉公。
八、文物征集单据作为原始凭证,永久保存。
西安钟鼓楼博物馆